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拟调整,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就医费用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8 月 26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这份指导意见透露出哪一种改革信号?现代快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医保专家,专家们表示,提出医保门诊共济机制,不会增加参保人员的缴费,而是为了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让保障更公平、更科学、更合理。
△图片截自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 50% 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支付政策的衔接。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现在,江苏各地基本上都建立了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等。以南京为例,目前已将高血压、糖尿病等 42 种常见多发慢性病纳入了门诊慢性病(以下简称 " 门慢 ")报销范围,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肾、肝、心脏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了门诊特定项目待遇(以下简称 " 门特 ")。今年 1-7 月,南京职工医保的普通门急诊报销达到 1926.97 万人次,其中 " 门慢 " 达 402.15 万人次," 门特 " 报销达到 87.72 万人次。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看门诊的负担,南京 5 年前还推出了门诊统筹待遇,比如在职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看门诊的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超过 1200 元,那么从 1200 元以上部分,可以再补助,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 7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 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00 元。专家表示,本次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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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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