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借鉴三街两巷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广西夜间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广西将着力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示范街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在全区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指导意见提出,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依托特色餐饮街、美食街、品牌餐饮店等餐饮集中区域,建设餐饮集聚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依托购物商场、具有夜间消费习俗的街道里巷等,建设购物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依托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公园、演艺游乐场、景区等载体,建设文旅消费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依托高校集中、创业创新产业活跃的人员密集区域,建设便利服务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鼓励全区范围内学习借鉴南宁 " 三街两巷 "、桂林东西巷、桂林阳朔西街开发模式。此外,南宁市被列入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目标表的还有中山路美食街、百益上河城。
夜间经济发展在业态上强调体验丰富、包容多元,在传统夜宵、夜市基础上,倡导多业态共同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推进 5 个 " 夜 " 组合。
繁荣 " 夜食 " 特色餐饮。重点开发桂菜和东盟特色餐饮,打造咖啡馆、酒吧休闲餐饮街区。结合各地特色,举办各类美食节、海鲜节、啤酒节活动,进一步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繁荣 " 夜购 " 时尚消费。推动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大型品牌商业超市建设 24 小时便利店。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
繁荣 " 夜游 " 主题观光。鼓励各地推出船游、美食、音乐、露营、灯光等夜间主题精品节目,开发夜间旅游消费 " 打卡 " 地。鼓励各地公园、景区延长开放时间。
繁荣 " 夜娱 " 文化体验。鼓励依托书院、戏社、剧院等场所,策划组织曲艺、杂技、歌剧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系列品牌文化体育活动。集中打造富有各地特色现代时尚的酒吧街。
繁荣 " 夜宿 " 品质休闲。大力发展特色精品民宿和主题文化酒店,提升酒店文化内涵和服务质量。
指导意见提出,要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全区将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
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升我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 " 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 " 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
延长夜间经济营业时间。鼓励和引导品牌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景区、公园、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音乐厅等场所延长开放时间,满足消费者对夜间消费的时间要求。提升夜间经济配套服务,适当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车点、夜班公交线路,延长针对餐饮等行业的垃圾清运时间,稳定水电气供应及网络服务等。(记者 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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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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