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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申领延期补办 南宁人社暂停所有对外服务窗口线下服务

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可延期补办;入院生产的宝妈符合条件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 ……2 月 2 日,记者从南宁市人社局和医保局获悉,南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社保经办工作进行调整。

各参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延期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延期办理申领不影响参保人员领取待遇,经审核后,可自符合领取待遇的次月起补发相关待遇。补办手续应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

同时,公共征缴业务也可延期办理。参保单位 2020 年 2 月份的增减业务办理延期至 2 月 16 日。参保单位如有办理人员增减、补缴社会保险、查询单位缴费明细等业务的,可选择通过南宁市人社局网站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rsj.nanning.gov.cn)等办理社保业务,也可电话咨询(南宁人社咨询服务热线:0771-12333)办理。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等人员增减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不受限制,随增随减。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参保的,可通过爱南宁 APP、支付宝 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等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社保费,如无特殊原因无须再到社保窗口打单缴费。

各参保人员如需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和提升技能补贴申领,可在南宁智慧人社 APP 上完成申领业务。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已正常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南宁市社保局将按规定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南宁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同时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这些条件入院生产的宝妈,生育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

异地就医方面,退休以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参保人员,单位外派长住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因治疗条件需要外转到其他城市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属于外出旅游、探亲发生急诊的参保患者,属于以上任一情形的,可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rsj.nanning.gov.cn)、" 南宁智慧人社 "APP、" 南宁人社 " 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急诊的,还可通过电话报备:0771-12333、0771-5841383。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暂停南宁市人社局各对外服务窗口线下服务,并发布了相关通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 1 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 1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暂停南宁市人社局各对外服务窗口线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原定于 2 月 3 日(农历正月初十)开放的南宁市人社局各对外服务窗口暂停线下办理业务(实体大厅不对外开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线下服务的服务窗口包括: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 4 号 1 楼

地址:南宁市东悦巷 6 号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 16 号综合楼 2 楼

地址:南宁市科园东五路 6 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2 楼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 138 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 2 楼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45 号金融大厦 A 座 2 楼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福兴路 3 号 3 楼

地址:南宁市武华大道 37 号广西 -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

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 6 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6 楼

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 6 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 10 号一楼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 3 号永嘉大厦 C 座三楼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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