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江门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无需事前备案
近日,江门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取消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和投标报名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12月1日起,江门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投标报名环节,标志着江门招投标领域进一步实行“放管服”改革。
据悉,此次改革主要针对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对招标投标的流程、模式和监管方面进一步优化。其中,江门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取消投标报名。《通知》指出,潜在投标人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报名不再作为前置条件,电子招标文件可在网上下载。
江门市住建局表示,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意味着,取消此前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之间5天的时间限制,取消投标报名的程序。在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效率的同时,此举还将有效预防投标人名单泄露的风险,防止围标串标。
此外,江门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节省招标时间,提高招标效率。《通知》提出,江门全面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各级项目监管部门不再对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设置事前备案环节,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
对于已经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将相关招标文件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直接发布,并将电子文件同步推送至监管平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交易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时,需填写承诺书,并同步在交易系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监管方面,此次改革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江门各级项目监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各自监管项目的电子、纸质招标文件进行检查或抽查。
南方日报记者 张婧媛 董有逸
- 标签:
- 编辑:朴敏英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