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归谁?婚前婚后买房区别很大!
这其中有很多因素要考虑
比如:
别担心
今天小编带你一文搞懂!
前买房写出资方名若此套房屋被认定为
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二人结婚后就属于
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写双方名若双方对房屋的份额
做出特别的规定
则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
否则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
各占 50% 的产权
ps、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前提是该房屋是以婚后
共同使用为目的购买的
写双方名婚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
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
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未能达成协议的
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
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写夫妻另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
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
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写出资方子女名或双方子女名下ps、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不管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
不管是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
双方父母的出资都视为
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后买房婚后买房子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
不一定属于登记名字一方的财产
而是要根据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及出资人判断
下面给大家列举几种常见的情况
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来讲也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这些你都明白了吗
但现实情况千变万化
具体判决
还应根据实际情况
赶紧收藏起来吧!
来源:江西法院
编辑: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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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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