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发布重要公告!事关疫情防控
近日
九江市、瑞金市发布重要公告
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
严厉打击非法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各县 ( 市、区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本土关联性病例、不发生聚集性感染病例的底线,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强调如下 :
( 一 ) 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各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景区等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即日起,在入口处要严格执行 " 扫码、测温、戴口罩 " 等防控措施。
( 二 ) 做好个人防护。在医院、车站、码头、学校、办事大厅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 三 ) 保持安全距离。在娱乐、休闲、医院、景区等活动场所,通过限量、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人员接触时要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 四 ) 做好食堂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工作服整洁,做好手卫生,餐厅使用公筷公勺,并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 五 ) 提高公众健康素养。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卫生创建与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公民手卫生、开窗通风、清洁消毒、生病时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和意识,养成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
( 六 ) 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每天开窗 2-3 次,每次 30 分钟,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超市、商场、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做好公共区域的物体表面和高频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落实日常保洁、环境卫生与消毒等措施,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人员戴手套。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 " 四方责任 ",全面落实 " 四早 " 措施,针对日常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贯彻落实上级防控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入(返)瑞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公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入境和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入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一 ) 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
( 二 ) 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
( 三 ) 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
( 四 ) 以其它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市居民有非法入境行为,但已在入境地就地、就近隔离 14 天,并已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在返回瑞金前 3 天须主动向返回目的地村 ( 居 ) 委会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进入瑞金后,纳入居家隔离 2 周后,再进行 10 周的随访管理,第 1 周、第 2 周、第 3 周、第 4 周、第 8 周、第 12 周各进行 1 次自费核酸检测。
三、非法入境者的密切接触者主动报告并前往集中隔离点隔离的,可免费集中隔离;被动强制隔离的,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含企业)。对提供有效线索举报非法入境行为的,非法入境 7 天内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 2000 元。
五、对破获非法入境案件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 " 一事一议 " 予以奖励。
六、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797-2538003
瑞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10 月 5 日
来源: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瑞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胡勇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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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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