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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微信群里不要做这事,有人被行拘……

心里不爽

在微信群骂人泄愤可以吗?

你知道吗?

近日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与同村村民孔某曾因投资发生纠纷的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里 ( 微信群共有 70 人 ) 中多次发表 " 孔某断子绝孙 ...... 败类 " 等污秽性言语,辱骂、侮辱孔某,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奉化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 , 已经损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誉权。

法院结合王某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判决被告王某在微信群向原告孔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 元。

除此之外

全国多地已有人

因在微信群谩骂而被罚

道歉、赔款甚至被拘留

4 月 23 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王爱召镇村民王某某因日常琐事与村委委员杜某发生争执,并在村务公开群中通过发语音的形式,多次对杜某进行辱骂、侮辱。

事后,王某某被王爱召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 3 日。

2019 年 8 月 10 日,北海市某小区居民戴某因物业费缴纳问题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钟某发生争吵。

期间,钟某用手机对着戴某拍摄视频。之后,钟某在拥有 245 名群成员的 " 某小区业主群 " 微信群内发布戴某的视频(直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该视频仍在微信群内),并在该微信群内发表 " 开始我以为那女的要脱光 " 等言辞,群内其他人员亦有 " 脱光就没看头 " 等不当的言辞回应。次日,戴某因血压升高在市医院取药,并于两日后在市医院心血管内科就诊。

戴某认为因钟某的行为致使其人格等受损,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诉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要求钟某立即停止侵犯其人格权的行为,并要求钟某删除相关视频,在上述行为的影响力范围内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及赔偿精神抚慰金、医药费共计 4241 元。

最终,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钟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删除其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下午发送在 " 海城区某小区业主群 " 内涉及原告戴某的视频;在该业主群内公开发布道歉信息(保留七日),向原告戴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向原告戴某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张贴于海城区某小区物业岗亭七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000 元给原告戴某;驳回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网上冲浪 " 时

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

否则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 :江西法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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