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药品安全整治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今年4月开始,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共抽检药品25批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42家次,梳理排查问题74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30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5起,罚款5.8万元,保障辖区群众的用药安全。
强化部署,组织有力。先后印发《关于加强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2019年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多次组织召开“长安区2019年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收看学习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及《疫苗管理法》宣贯视频会。同时,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该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针对药房、诊所的监管内容、重点领域、查处要点、处罚措施等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并根据辖区实际细化监管任务,确立由17个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诊所和零售药房的检查、药械科采取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开展自查,排除隐患。根据工作要求,该局执法人员运用“六个专项检查+三个重点”组合拳,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稽查办案等反馈情况,严格检查标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六个专项检查”即:药品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检查、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检查。“三个重点”为: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检查环节,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款是否一致为重点检查内容,以核实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与实货信息是否一致为切入点。
加强宣传,落实责任。专项检查中,该局一方面向各单位宣传、普及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的危害性,告知非法渠道购销的药品一旦脱离药品储存必要的温度、湿度控制,药品质量难以有效保证,也可能买到假劣药品,给百姓用药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求药店及药品使用单位作为药品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三个意识”。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必须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按规定索取、审验并留存供货企业资质、合法票据及药品合格证明文件,开具销售票据;严格落实购销药品计算机系统管理要求,不虚报、隐报、漏报和瞒报,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来源:河北新闻网- 标签:
-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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