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将分三类
我省印发深化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熊筱伟)为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活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深化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开展省级科研机构评估的对象包括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省级科技创新基地。
针对省级科研事业单位,《方案》提出要依据章程开展省级科研事业单位评估,包括推动章程制定,保障法人自主权,强化法人责任;分类开展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包括分类(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以五年为评价周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序实施省级科研事业单位评估改革,包括确定评估范围,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编办共同核定和发布省级科研院所名单,制定科研事业单位章程,协同推进绩效评价,鼓励开展改革试点。
针对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方案》要求完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包括确定合理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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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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