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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00 元买条裙子,遭遇纠纷求助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云维权”帮忙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地消费者姚女士的网络投诉,反映其在合肥市一商场购买的 16900 元的连衣裙需要调换,但商家不按承诺办理。

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安排调解人员联系双方,由于受疫情影响,被投诉方商场 2 月 29 日才恢复营业,消费者不便来现场调解,为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减少人员接触,该局开展 " 不见面 " 的在线调解,通过微信视频聊天功能,商家、消费者与调解人员一起在 " 云端 " 见面,以便查清事实,定分止争。

经了解,2020 年 1 月 1 日消费者在商场看中了一件品牌连衣裙,价格 16900 元,因当时店里没有适合的尺码,店员建议消费者先付款,待裙子到货后再快递至其家中,试穿后如不满意,在确保商品完好地情况下 30 天内可无理由换货。消费者听从建议付款并取得购物小票。1 月 22 日,消费者收到了商家发来的裙子,试穿后发现不合身,便联系销售人员调换大一号的尺码,后因春节放假和疫情影响,直至 3 月初,消费者才收到调换后的裙子,试穿后仍觉不满意,向商家提出更换其它商品,商家表示该商品价格高,每次调换会产生较高成本,售后服务政策规定 30 天内只能调换一次,拒绝消费者的要求,引发了此次投诉。

调解人员查阅购物小票备注发现,该商品承诺三十日内换货,并无限制调换次数的约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售后服务等重要内容,同时不能对消费者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据此,市局支持消费者诉求。经过双方诉说缘由、提供证据,调解人员耐心释法,最终商场同意继续为消费者调换其它商品。

张梦怡 通讯员 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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