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阜阳生活  美食

安徽中小微企业可免征 5 个月三项社保费 可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3 月 7 日上午,从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 2 月起,安徽实施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根据安徽 1 月份参保数据测算,减免政策实施后,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减收约 159.7 亿元。

3 月 5 日,安徽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 2020 年 2 月起,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 5 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 3 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减免各项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税务部门组织实施。

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享受减免费的基础上,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 2020 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明确,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因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应在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补办。

据测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全省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减收约 159.7 亿元,能够最大程度地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此外,安徽省税务局副局长沈光继表示,对 2020 年 2 月已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减免部分的金额原则上采取抵退的方式处理。" 对因受疫情影响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税务部门及时将企业的缴费银行账户等信息,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后直接退到企业账户,并及时通知企业,企业无需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

王骏超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