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公布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王某帅行程轨迹:在合肥逗留近两小时
2021年1月19日18:06,岳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庆市疫防办推送一例密切接触者王某帅相关信息。经流调,现将王某帅行动轨迹予以公布。
王某帅,男,27岁,油漆工,工作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许庄镇光华社区。家庭住址:岳西县响肠镇金山村柿树组。
1.2021年元月10日11:05,王某帅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火车站乘坐D2505列车(4号车厢07F号)于11:23到渭南北站,坐出租车(陕E12345)于12:00抵达渭南火车西站,在火车站内超市(仅1家)买了一盒泡面,候车室等待了约3个小时,于15:25乘坐K468次列车(5号车厢22座)于1月11凌晨4:45左右抵达到合肥火车站,出站后坐出租车(收款人毕守保)于4:54抵达合肥新亚汽车站,5:00左右在合肥新亚汽车站对面一卖转饼的早餐店吃早点,用现金支付。吃过饭后到合肥新亚汽车站内候车室候车,6:30乘坐合肥至岳西大巴车(皖A47318)于9:30左右抵达岳西汽车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皖HC036Z)返回岳西家中,当天下午14:30左右出发到响肠镇卫生院采样做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5:00前往响肠镇中通快递店取快递(店主方某辉)。期间佩戴口罩。
2.1月12日上午,王某帅未外出,下午15:00左右到小叔王某节家和弟弟王某一起开车到天堂镇老街方某节猪肉摊买猪肉,16:27付款后开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期间佩戴口罩。
3.1月13日,随小叔王某节全家一起前往其二妈吴某枝家吃午饭,期间吴某枝家亲戚二人也在场(陈某根,王某荣,和平乡中纛村小元组),下午返回。
4.1月14日,王某帅上午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到家,12:00后到千佛塔村后冲组胡某富家棋牌室打牌。
5.1月15日,上午11:00左右和弟弟王某(王某节儿子)开车陪姐姐王某婷(王某节女儿)到响肠镇卫生院给王某婷的孩子打防疫针,11:40左右离开响肠镇卫生院。王某开车将王某帅送到天堂镇天际大酒店附近后王某开车返回。12:00左右王某帅和朋友储某玲(183****8943)一起到川渝火锅城(10号桌)吃午饭,13:50付款离开。饭后在饭店门口乘坐出租车(14:26付款,收款人天一出租车,已通过支付宝联系到车主)到金翠兰电影院看电影,17:30左右离开电影院,二人一起乘坐出租车(17:33付款,收款人X某红,已通过支付宝联系到车主)到云天超市,二人一起下车后分开,储某玲由其父亲接回家,王某帅到云天超市买火锅底料,17:54付款离开,18:08在国税站乘坐103路公交车(皖H52033)18:17到祠堂站下车,弟弟王某开车接回叔叔家中,一起吃晚餐后返回家中,未外出。期间佩戴口罩。
6.1月16日,上午骑电动车到千佛塔村后冲组胡某富家牌室打牌,12:00返回家中,下午14:10分到方某经营店购物。
7.1月17日,10:19到响肠镇百世快递店拿快递(店主陈某胜),10:20离开。12:00左右,王某帅骑电动车到千佛塔村胡某富家棋牌室打牌,17:00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8.1月18日10:04分前往响肠街娟娣早点铺吃饭,12:00左右,骑电动车到千佛塔村胡某富家棋牌室打牌,17:00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9.16—18日期间,王某帅亲友王某宏、王某红、王某发、储某凤、某萍均前往其家中聊天。
10.2021年1月18日21:30。王某帅由救护车转运至岳西县医院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在此,我们呼吁在上述过程中与王某帅有过接触的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健康监测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并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主动告诉医生个人14天内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并配合开展相关的调查。
最后,提示广大居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及时关注权威渠道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积极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不隐瞒,不聚集,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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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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