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划安排1300万元支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3月4日,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业纾难解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行业八项扶持措施,同时,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计划安排13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疫情防控。
若干措施明确,落实养老服务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对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中金融支持、稳岗支持、企业减负等扶持政策的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由各级民政部门主动联系,为企业办理政策优惠手续提供支持。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下同),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养老服务企业,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在缓缴执行期内缓缴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适当减免房屋租金,对需要缴纳租金的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免收6个月租金。给予水电气费用补助,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补助,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补助标准,补助期限为3个月。提高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标准,本年度对养老机构贷款贴息补贴标准,从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上调至60%。
为发挥商业保险作用,省民政厅要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对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及老人出险理赔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对已脱保的养老机构,因疫情尚未办理续保手续的给予追溯。
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省民政厅明确,2020年度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可用于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购置防疫物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等,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养老服务机构可给予适当补助,省级在2020年度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
(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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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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