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期待您的加入!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英文全称“China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s Association”,简写为“CLACA”)是中国文联成立的第13家全国文艺家协会,是中国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文艺评论家组织。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每年6月集中受理审批新会员。欢迎在文艺评论领域具有影响力,长期从事文艺评论创作、编辑、翻译、教学和组织工作,符合入会条件的个人,将入会申请表、文艺评论作品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寄至我们,并请在信封表面空白处注明“申请入会”。
4.需经中国文联团体会员推荐或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团体会员推荐,或由本会两名理事推荐。未成立省级评协的山西、吉林、福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由所在地的省级文联代为推荐;
5.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有专著(第一作者)或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艺评论的编辑、翻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10篇;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有1部专著或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
(4)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
(5)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或“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1次,或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主要含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级文联、各产行业文联)组织评选的文艺理论评论奖2次,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10年以上。编发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艺评论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在省级文联、省级文艺评论家协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在地市级以上文联、地市级以上文艺评论家协会专职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3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对组织开展文艺评论事业有突出贡献。
1.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本人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并请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作品集1-2部(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作品均须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自费或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以供参考,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期刊、报纸发表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5篇,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刊发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网络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4.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文艺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被有关报刊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2.每年6月集中接受个人入会申请,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申请者应于6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计划。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均可从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为高效快捷办理入会申请工作,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将开发入会申报信息管理系统,自本次收取申报材料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至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前,暂停发展新会员。2018年6月30日以后请勿寄送材料,入会申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将在中国文艺评论网发布,请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适时关注。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请用70g及以上标准A4纸单页正反双面打印。请勿自制、复印申请表或更改表格内容、制式。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此说明。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若先填写后打印,请在本人签名处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名。
1.“所属团体会员单位”栏,请从中国文联56个团体会员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27个团体会员中选择你所属的会员单位填写,未成立省级评协的山西、吉林、福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由所在地的省级文联代为推荐。中直(国直)系统申请者,请直接注明中直或国直。
2.“主要从事何种艺术门类的文艺评论”栏,请从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文学、综合(从事文艺评论编辑、翻译、教学、组织工作者)等样式中选定一种。如创作样式多,请确定其中成绩突出的一种填写。
3.“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要签署意见并盖公章。自由文艺评论工作者可不填单位意见,但须由所属团体会员单位签章。
4.“所属团体会员单位或介绍人意见”栏,如为团体会员推荐,须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个人介绍须有两名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签名或盖章。
其他:网络作品,须为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原创完整作品,注明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翻译作品,注明原作者姓名、国籍及语种。
6.“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栏,“获奖情况”限填省级以上文艺评论奖项。其他获奖情况,可综合说明。作品的转载、评介、翻译、改编等情况可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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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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