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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楼盘在年末促销中,以“12月28日价格全面上调2%,错过不再有”“10套一口价限时限量抢购”作为促销宣传内容,并对商品房“原总价”进行明确标示。
但实际情况是该楼盘商品房均未有过“原总价”的交易记录,而且标示的“原总价”均超过了在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备案价格,而该楼盘的商品房不能超过备案价格进行销售。该楼盘虚构商品房原价,诱骗消费者购买,已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
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会声称买一层送花园、院子,实际上这个院子往往是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绿地。例如某楼盘在销售时,以“私享家院”“高赠送”进行宣传,称其多层洋房一楼、二楼业主对一楼前后花园享有单独使用权。
但实际情况是花园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相关情况未写进《商品房预售合同》,多层洋房的一楼花园应为小区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地,而不是个别业主独有。
1)楼盘广告宣传中表示附近有医院等高端项目在建,保障居民健康,但广告中对医疗机构的位置和在建状态没有讲得准确、明白。
例如某楼盘宣传中称“目前在建三甲专科医院、三甲级医院”“周边荟萃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但实际情况是宣称在建的医院已经建好,坐落在其他街道的辖区,和该楼盘不属同一街道辖区,不在该楼盘附近。
2)楼盘广告宣传中未能对实际交通路线和医疗机构等进行清楚准确的描述,或对规划、建设中的交通设施作误导宣传,且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据材料。
例如某楼盘宣传中称“双主路交汇、有轨电车+BRT+地铁”,实际情况是其地铁处于规划阶段,其楼盘附近无在运营地铁站点及在建线路,该广告内容对交通设施的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让消费者对该楼盘未来交通状况有错误的期望。
3)在宣传中使用绝对化用语,比如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却未有表明数据出处。
例如某楼盘宣传中称“项目周边环境堪称最佳”“因森林覆盖率高,这里的气温比市中心低两三度”“pm2.5平均34,空气质量全广州最佳”等。但由于宣传中的数据未标明出处,没有官方数据可以证实该楼盘宣传的环境描述,无法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消费者必须谨记:具备五证是购房的大前提。如果不具备五证,合同都是无效的,即使合同履行了,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对于开发商的承诺,如果没有写到合同里,在相关手续文件也得不到体现,很可能是无法兑现的;消费者对于自己所关注楼盘的卖点,必须一一去核实。
消费者必须全面认真审查买卖合同,千万不要提笔就签,尤其要关注合同中所约定的不利因素,开发商既然写到合同里面了,就说明往往是可能发生的,不要轻易听信开发商的误导。
注意保存好相关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认购书、支付房款的记录、宣传材料、沙盘照片视频、样板房的照片视频等等,以便出现问题依法维权。
进入页面后可以看到对应查询窗口和查询列表。可以直接输入楼盘名字搜索(不用填写完整,只写名字也能搜);也可以直接下拉到底部,翻页查询你想要的楼盘,并可以看到每套房源的销售情况。点击房间号,还能看到房型、面积等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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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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