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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金融十六条出台

  11月12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多个信号指出多房地产市场的利好;

  与以往的口头表达不同,这是央行和银保监会在房企打规模出险一年多来,首次就房地产金融相关问题出台的专门性文件,可见到力度不小。

  一是文件要求稳定房地产开发投放,特别要求“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

  金融机构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按照机构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前提是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同时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模式。

  二是从监管部门角度,呼吁各银行和银保监系统,支持开发、信托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调整还款安排。具体为:从2022年11月11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三是鼓励信托等资管产品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这一点在过去的文件和口径中都很难看到,因为信托是民营房企使用较多的金融产品。

  四是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为房企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但要求借款主体经监管部门复核备案,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且只能用于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目的是保交付。

  五是保交楼的配套金融支持。针对获得前述专项借款支持的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这不仅涉及购房者,化解未交楼的个人住房风险;还涉及资不抵债项目,如剩余货值能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或能明确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六是两部委开出了“免责条款”。从11月11日起,半年内,银行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债务新老划断后,承贷主体按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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