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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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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22年河北省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省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右侧“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以及我省规定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

  提醒考生注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网上报名:8月30日9时至9月4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网上交费。未通过审核考生,于9月13日至9月15日,根据系统提示网上修改报名信息或现场交验材料(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现役军人考生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核。9月16日12时前,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考生不再受理报名。

  网上交费:审核通过的考生,于9月16日16时前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再受理。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网上报名:8月30日9时至8月31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核验材料:9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至9月4日(上午9:00至12:00),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9月4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号。未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9月4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考生”进行报名。

  1.免试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系统提示需到现场核验材料的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操作后,需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所选考区内任一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现役军人考生需现场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如需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重新填报”按钮进行操作。点击“重新填报”并“确定”之后,需再次点击“保存提交”,完成网上报名流程。不进行保存提交操作,所报考信息无效。如未按要求完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18周岁以下(200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农民工考生报名条件按《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55号)执行,报名资格由工会系统负责审核。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发〔2016〕4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0号),在我省工作或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可以在居住地(《居住证》发放公安机关所在市)报名。

  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现役军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报名。网上填报信息时,职业类别需选择“军人”。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持《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市)报名。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辖区内的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自主就业(择业)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或自谋职业证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辖区内的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来往通行证、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无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能报名。

  应为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不小于480像素(宽)×640像素(高),文件不超过6M,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身份核验、上传学信网录取照片使用。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照片人像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可能遮挡眼部、面部特征的粗框眼镜。照片人物表情不得过于夸张。

  (2)照片人像应尽量着正装,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职业徽章),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

  (4)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操作,确保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1.申请照顾加分考生(其中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考生以门数据为准,不需单独上传证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出现役证原件、自谋职业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退出现役证、自谋职业证拍到一张上传或退出现役证、自主就业证明拍到一张上传)。

  1.在我省工作或居住的外省籍考生,需上传《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无《居住证》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考生不能报名。

  上述(一)至(四)项材料,报名系统仅支持JPG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6M,要求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上传的报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名。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不得同时注册和拥有多个学历教育学籍。

  (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需慎重报考。

  (三)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考生均需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性和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影响后续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四)在报名系统进行“考生注册”时,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设置密码、输入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码,按报名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考生注册。

  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一次。若身份证号“被占用”,考生本人可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审核点进行身份核实,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办理重置。

  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请勿变更。如因变更手机号码或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点、招生学校无法联系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征集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设置的“密码”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至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密码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写的“居住地址”,是招生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试机构向考生寄发《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重要依据,因地址不准影响送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托管移交期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2019〕2号)要求,过渡期内,三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业务管理、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暂维持现状,由保定市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三县考生在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时,需先选择“保定市”,再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具体的户籍信息。

  (六)由于管理体制调整,自2021年起,我省高校招生不再设置华北油田考区。华北油田考生可根据户籍地或居住地实际,选择其他考区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进行书网上承诺可继续报考,自行承担录取后无法完成学籍注册等后果。

  (八)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可网上交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按照审核人员所列“审核不通过原因”“考生操作办法”,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其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的,其报名无效;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九)今年在廊坊、保定考区进行“分片区”编排考场试点工作。拟在廊坊、保定考区应考的考生,可于9月20日上午9时至9月21日上午9时,登录报名系统就近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以“分片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仍以“考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

  (十一)2022年9月退役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报考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军人,于9月25日9时到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照片、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自主就业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或自谋职业证照片。

  9月28日上午9:00发布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考生可于17:00前根据系统提示网上修改报名信息。9月29日12时前,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考生号。审核未通过考生不再受理报名。

  (十二)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新版Microsoft Edg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我省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期间请关闭窗口拦截功能。

  (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现场交验材料考生进入审核点,须提供“河北健康码”。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规定主动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审核点。

  (二)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审核点。考生现场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考生交流,做好个人防护。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排队按顺序等候,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距离,严禁拥挤。

  按照2022年全省高校招生工作安排,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今年河北省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公告以及考试疫情防控方面的具体要求;省教育考试院也可能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考生,请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不要变更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码;招生学校也将发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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