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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招标投标中心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现面向全县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2012年11月22日24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到阜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阜宁县审计局大楼四楼405室,联系电 线、资格审核。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统一考试。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4、确定拟招聘对象。面 试结束后,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依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第一学历、书的条件顺序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对考察考核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不再替补。8、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经提请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三、聘用待遇

  1、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电话:)。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 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认真遵守人事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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