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阜阳资讯  信息

阜阳这里招聘!200个岗位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阜阳市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年龄退休不足5年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本人已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认定就业援助对象的人员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或社保所申请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1.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人员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280元/月)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区财政按季度直接拨付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账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