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违规成风 下半年8家券商领罚
作为性价比较高、利润可观的一项收入来源,股票质押业务一度成为券商的“心头好”。然而,在业务规模提升的同时,也有部分券商出现了尽职调查不到位、内控不完善、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并因此受罚。12月2日晚间,南京证券发布公告表示,由于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合规问题,被沪、深交易所采取暂停新增初始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来,先后有8家券商在这一业务上吃到罚单。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市场环境下,券商股票质押业务发展前景广阔,但在业务承做时也应注意降低风险,避免踩雷。
南京证券遭处罚
12月2日晚间,南京证券发布公告表示,已经收到沪、深交易所下发的正式处分文件。文件内容显示,沪、深交易所根据江苏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南京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最终决定对南京证券进行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
南京证券在公告中表示,高度重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对于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风险管控,促进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就最新的整改措施和相关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发文采访,南京证券方面表示,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过程中,始终将合规风控摆在首要位置,采取了“一单一议”的审核措施,并对业务进行有效的监控和动态管理。公司自开展该项业务以来没有发生过风险事项,公司合规风控工作是有效的。监管部门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表明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需要继续改进和提升的地方。
尽职调查普遍缺位
实际上,最近一段时间因股权质押业务领罚的证券公司,南京证券并非独一家。据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公开信息统计,下半年以来,截至12月3日,至少已有国盛证券、万联证券、华宝证券等8家券商相继受罚,受罚原因也多集中在尽职调查不到位、内控不完善、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等。
对于上述问题频繁出现的原因,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指出,主观方面,股票质押业务属于券商较为盈利、重点发展的业务品种,且市场竞争激烈。因此就会出现部分券商在项目实施时,更注重被质押股票本身的情况,而对资金融入方的尽职调查较为简略的现象,甚至有的券商在内部进行项目审核时对相关问题的容忍度更高,这是券商从事股票质押业务普遍存在的问题。
客观方面,在资金用途管理上,何南野表示,单靠券商本身的力量,是难以进行有效监控的。融入方借出资金之后,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最终将资金用于被限制的用途方向,券商要实现对资金有效的用途管理是存在较大难度的,这也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多角度进行风险防控
北京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坦言,股票质押回购最大的风险是标的股票市值大幅缩水,导致其质押市值无法覆盖质押融资额,使得从事股票质押的券商处于风险之中。同时,若股票质押规模过大,由于资本市场股价波动频繁,一旦被质押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反向波动,对券商资金将形成较大的风险,从而影响其年度利润及资本市场估值。
值得一提的是,在监管层近年来的严控之下,券商股票质押整体规模已出现下降,风险也有序降低。中国证券业协会此前向各券商下发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92家券商股权质押利息收入为189.59亿元,较去年同比下滑21.52%。
在何南野看来,在我国券商综合化、大型化趋势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包括股票质押在内的资金业务体量预计将持续增长,前景非常广阔。但是,券商在具体业务承做时也应注意降低风险,避免踩雷。具体来看,首先,公司层面应建立股票质押标的明确的筛选标准,严格限制不符合公司风险要求股票的纳入。其次,要设定足够的担保,股票质押类似于贷款业务,可以借鉴银行贷款的风险控制,并根据客户的资质和标的股票的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质押率,并可进一步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担保物。
“同时,公司股票质押部门应设立专人专岗,对股票质押的标的股票的风险进行持续监控,一旦发现风险事件,应积极进行有效应对。另外,公司股票质押部门应积极与研究所进行合作,对标的股票的未来股价走势、公司发展状况进行清晰地了解和前瞻性地判断,也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何南野进一步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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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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